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担保不动产会查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一方担保不动产会查封吗?夫妻一方担保不动产可能会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民间借贷提保人有房产,经法院判决后,贷款人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担保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但可以查封。如果担保人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时,如房屋为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时只会查封不会强制还款。二、担保人的责任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近年借贷事件层出不穷,许多当事人借款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就这样将当时借款的担保人推上了还款范畴内,但并不是所有的担保人都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房产就成了偿还债务的首要选择。
  
  
  


·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
      诉讼过程中,要是被告不出庭的话,通常法官是会做出缺席判决的,当然前提是被告不出庭对案件的调查不会造成影响。那要是离婚案件,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如果我离婚应怎样争取我的利益
      如果我离婚应怎样争取我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


·同居多长时间属于重婚罪
      同居多长时间属于重婚罪 重婚并不是根据同居时间的长短来认定的,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能被认定为重婚罪并予以处罚: 1、法律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登记结婚
      判决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再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


·最新丧假国家规定2023
      在家里有亲人去世之后,按照我国的习俗其实都是需要亲人为其奔丧处理后事的,而这个时候对于有工作的劳动者来讲,就需要向用人单位请丧假,当然从人情上面考虑,其实用人单位都是会批准的,不过也会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处理员工的丧假。那丧假国家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


·支付离婚补偿需要什么条件
      支付离婚补偿需要什么条件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


·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检察院批捕后家属不能探视,家属在最后法院判决生效前,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除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可以提审,以及律师(有些案件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可以会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是不可以会见、探视、提审犯罪...


·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经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的判定是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支付多少也是双方先相互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那么,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规定是什么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会在离婚的同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很多的。那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