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约定?离婚过错补偿什么时候给,要依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在起诉离婚时提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按协议的时间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司法解释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需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补偿的认定应当由一方主动向司法机关举证,证明对方的重大过错或者对本方造成的伤害,司法机关经过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后,作出离婚补偿的决定。另外,有关离婚补偿的标准则应当考虑到对方的经济水平和工资待遇等情况,所制定的标准应当条例对方的实际情况。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有可能能得到抚养权,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


·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实践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往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之后双方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女方就需要退还彩礼。那么这时候的彩礼该如何退还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


·离婚案件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
      离婚案件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有的人不想离婚,因此一方面不同意对方离婚,另一方面在对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即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也是不去的,也就是在开庭的时候被告不去。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离婚案件中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开庭被告不去怎...


·因长期分居离婚新婚姻法 时间的规定是多久?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缺乏沟通或者信任,很容易发生离婚纠纷。离婚能否成功,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对此判断标准就有夫妻分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双方分居新婚姻法 时间上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男女双方中任意一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银川抚养费判决会给多少?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


·假离婚通常情况下是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夫妻双方约定好在离婚后
      假离婚通常情况下是指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夫妻双方约定好在离婚后,办理好房屋手续后重新复婚的行为。假离婚是违法行为,应追究民事责任。那么,假离婚证办不下房本吗?有什么法律建议?我们认为该做法是违法的,接下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假离婚证一般是办不下房本的: 1.假离婚属于违法行为 ...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离婚在离婚的方式选择中是很常见的,法院判决离婚是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的,但是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其实离婚的判决,跟实际的条件关系不大,法院的判决需要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具体怎么判,法律自有规定。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院对于起诉离婚的判决。 一、起诉离婚女方条...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一般说散就散了。而此时孩子已经剩下来了,就会涉及到抚养的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