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铝合金是很常见的一种建筑材料,在装修的时候也经常用到,购买铝合金的时候就需要签订铝合金购买合同,对于卖铝合金的商家来说,他们就需要和购买者签订铝合金材购销合同,那么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承接的“ ”项目铝合金门窗铝型材选用乙方生产的“ ”牌 (颜色)铝型材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甲方承诺“ ”项目所用的铝型材由乙方独家供应,不选用其他厂家的铝型材。
  
  二、型材规格:铝材厚度 ㎜。 系列推拉窗, 系列平开窗。
  
  三、“ ”项目铝型材用量:约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四、单价: 单价按甲方正式下订单并支付定金当日中国铝材信息网公布的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另加 元/吨的加工费计算(以上单价含税、含单车单次3吨以上运费、含包装物重量)。单车单次 吨以下运费甲方按 元/车支付给乙方。下单时间与支付定金时间不一致时,铝锭价则按乙方收到定金当日灵通铝锭中间平均价计算。
  
  以上加工费单价均为T5状态的门窗型材单价,若要求T6状态则门窗型材单价另加元/吨。
  
  幕墙材料加工费在以上单价基础上另加 元/吨。
  
  注:铝锭期货交易日均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停牌。故逢周六、周日下单日并支付定金铝锭价则以周五公布的铝锭价为准,法定节假日则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布的铝锭价为准计算。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GB5237—2004标准生产与验收;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发票。
  
  六、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在订货时,指定 (身份证号 )签字或加盖公章通知乙方,该订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乙方接到订单之日起 天开始陆续分批供货,“ ”工程项目铝型材应在 年 月 日前提货完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交货时间顺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3、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影响交货时间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向乙方订货超过交货期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仓库与资金占用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20元/吨计算)。
  
  八、甲方中途决定取消订单,而乙方已投入生产,则该批已下订单的产品甲方仍应在原订单约定的期限内提货完毕并支付货款。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如确需退货,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可按退货当天的铝锭价减4000元/吨加工费予以回收(回收铝型材重量应扣除包装物重量),喷涂型材还应扣减每吨50㎏的粉沫重量及包装物重量。
  
  十、包装:按 纸质 包装,包装物重60kg(±5kg)/吨。
  
  十一、运输及交货方式:乙方协助甲方雇汽车运输,汽车司机代表甲方向乙方办理提货手续、卸货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为: )(手机号: )负责签收,以上签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
  
  十二、 验收方法
  
  1、甲方若
  
  若对产品数量、重量、包装有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经乙方确认系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给予更换。
  
  2、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确认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更换或协商解决,逾期视为对产品质量无异议。但因卸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过磅在乙方仓库,若甲方验收的重量与乙方磅单误差每吨在±3‰(即每吨误差在±3kg)之内视同准确,超出该范围,应经双方重新过磅,过磅费由错误一方承担。
  
  十三、付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方给予发货。同时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应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每次订货的定金,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以上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方可从货款中扣除。
  
  十四、 附则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订单及双方往来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一、甲、乙双方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二、甲方指定下单人、签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留样并加盖公章)各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铝合金材料购销合同的全部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比如说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善性以及合同中的一些细节性问题。关于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民法典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如何理解?
      合同履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如何理解? 一、 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违约的抗辩,这使其区别于权利消灭的抗辩。权利消...


·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范文如何书写?
      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范文如何书写?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店面转让合同对方违约应该怎样赔偿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一方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形时,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 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 1、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 (2)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试用期签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试用期签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没有规定试用期内必须签订合同,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


·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一、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若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