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实践中,由法官来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的话,则一般会考虑到父母的实际情况,看究竟是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那么相比之下其实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要更大一些。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


·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抑郁症严格的来说是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疾病,一些情况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甚至会有自杀的行为,对于抑郁症相信您都不陌生。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患抑郁症的患者也不在少数,虽然抑郁症可以在日后治疗好,问题是,如果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缺患有抑郁症。那么,争抚养权女方有...


·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在现如今的社会中也是很普遍的,离婚的必不可少的一项手续就是离婚协议书,但是您也会问,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无论是自备的还是民政部门提供的,都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才生效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是自备的么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备,但民...


·新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1、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2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


·国家赔偿的代理费一般是多少?
      近年来,国家赔偿案件时有发生,这体现的是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法治的进步。申请国家赔偿,应该以书面形式。当事人本人无法完成国家赔偿申请的,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律师完成。这时,需要事先缴纳一笔代理费。那么国家赔偿的代理费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国家赔偿...


·买卖婚姻怎样处理?它与包办婚姻有什么区别?
      婚姻往往是由于男女双方想要组建家庭,生活在一起而产生的。婚姻应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但实践中仍然会有包办婚姻的存在,而比包办婚姻更严重的是买卖婚姻,它有很大一部分是由父母实施的。那买卖婚姻怎样处理?它与包办婚姻有什么区别?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卖婚姻怎样处理?...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抚养费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离婚的原因是一方存在过错,没有抚养权的人经常会拖欠抚养费,试图用拖欠的方式赖掉拒绝支付扶养费用。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进行维权。那么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一、起诉要抚养费要请律师吗 建议请律师,因为证据固定、...


·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
      之所以夫妻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还不是因为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那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也就是此时需要准备些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 起诉离婚要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