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是每个人关注的重点,按用途来划分补偿,水田、菜地、鱼池,按标准的六至十倍补偿,果园、茶园按邻近水田标准补偿,征用林地,按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征地补偿个人能拿多少?这个主要是看您当地是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的,原则上,土地补偿费的大部分应当用于失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的是有您当地的政策规定。如果不合理您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土地补偿(分五类):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有关部门根据发展的需要或者土地的类型需要对原土地进行重新的分配时,就会涉及到征地,征地我国规定会有相应的征地补偿。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要看用途,大家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该怎么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承包人有权享有承包土地的收益、使用、占用等。按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过确定登记,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样承包人才能够合法使用土地。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办事人员疏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错误,那么应该怎么办?我们...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农村的土地不属于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


·重庆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曾经的重庆市的土地在市场中交易的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而导致政府在征地给的补偿也非常少,而如今时代的发展却让这种场面发生了变化,那么,重庆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其实现在的重庆市根据市场的价格将补偿的标准提高了很多甚至已经达到上万元。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地区的土地分配大多都是采用集体土地向下分配的形式,不过当前大多数人对于集体土地的内容并不了解,也有许多人想要购买集体土地房屋,但国家对于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继承都有许多方面的条件限制和规定,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呢? 农...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需准备以下几种材料:1.无业人员需有本人书面说明,并由街道核实后盖章;在校学生应出具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处于就业年龄段居民均应出示本人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2.本人应出具原户籍地房产证明或租住/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的房产证明3.以下情况需出具更多证明:房产证与户口地...


·广东省省会城市、羊城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在这样一座大型
      广东省省会城市、羊城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在这样一座大型城市中,每年都有大量的本地及外来劳动人口,而他们不仅关注城市的总体工资待遇水平,也关注五险一金等福利情况。网的编辑也同样关注您所关注的焦点,正好借本文为您进行讲解说明广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情况。 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需要征收土地是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征收土地的补偿金的,每一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关于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湖北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湖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


·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是怎样的
      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是怎样的一、房地产私募基金公司 房地产投资基金公司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的公司。 它可以被看成是为投资者从事其自身的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形式。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都有哪些规定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都有哪些规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第1款)。 ...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建厂房是属于违建行为,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