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是一回事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都希望可以是一个铁饭碗,不需要频繁的更换工作,导致我们的生活陷入困顿,没有工作就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但是一些企业,因为裁员或者倒闭等问题,需要进行人员的辞退处理。辞退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是一回事吗?这个不是一样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可以在原有的赔偿金的基础上,多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的工资。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一,辞退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也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劳动关系解除前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实践中并非各地都执行这条规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需要看当地法规政策有否要求。二、代通知金的分类: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我们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们会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我们被企业拖欠工资,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等等问题。很多的员工因为想要在企业中继续工作,因此不予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辞退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是一回事吗?这个不是一回事,这个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能够继续工作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我们需要有什么惩罚吗,你们知道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我就给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
      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工人,建筑单位支付的人工费是一项重要的费用。涉及到成本利润企业会缴纳相关税费,那么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合同如何征税?人工费包括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来给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建筑工程中人工费如何征税? 施工企业人...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
      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一、怎样确保能收回工程款 为了避免出现工程款收不回来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进行规避。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


·质量等级的标准。对一个工程质量评价是要分为四个等级的
      质量等级的标准。对一个工程质量评价是要分为四个等级的,第一级是分部工程,这一级在质量方面是有合格或者是不合格两种划分的,剩余的三级都比第一集还会多出来了一个优秀或者良好级别。第二,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所修建的新的公路质量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评价。1、从整体上所要达到的一些标准。关于铸...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是什么? ?政府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发包必须按照政府工程发包流程来,确保程序严格,符合规定的要求。严格要求发包的流程不仅是为了确保发包的程序规范,同时也是选择一个最佳的承包方的重要保障。不仅是政府工程,其他所有的工程发包流程一样要严格,接下来,我们就将...


·工资扣个税前要先扣社保吗
      工资扣个税前要先扣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5000)乘以对应比例-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


·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赔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


·调岗的形式逼员工主动离职合法吗
      调岗的形式逼员工主动离职合法吗 一、调岗的形式逼员工主动离职合法吗 不合法,单位调岗需要和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否则无权给劳动者调岗。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支付赔偿金,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进行劳动仲裁解决了,才能更好维护劳动者的最大利益。 二、申请仲裁程...


·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
      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算工伤待遇,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需要通过专门培训恢复或提高劳动能力的工伤残疾人员,用人单位都有责任积极组织专门培训,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的职业康复费用中支付。工伤保险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帮助伤者康复,用人单位中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劳...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求职者是十分关系的一个问题,那么究竟是该怎样做,这个问题又在困扰着求职者,我们在进入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之前是否应该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解除,我们若没有接触是不是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某一条内容,我们十分困惑,因此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一、入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