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到国、地税局,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二、《民法通则》中法人分为哪几种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人分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三种,法人职称是根据单位而有所不同的。法律规定,法人职称变化时要重新办理,携带不同资料和证件分别到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对应的银行、社保机构办理不同手续。除了纸质资料外,法人章和财务章等相关印章也要带好。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公司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74条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股权投资近年来炙手可热,因为股权投资的范围非常的广,而且股权投资也也来越为普罗大众所熟知,因为其收益也是极为可观的,那么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所以,的我们查询了相关的答案,整理出下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一、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公司投资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公司投资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一、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怎么办?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地修改以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就是为了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并且促进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而做出的新规,那么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作为独立存在的组织,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密切相关,如果公司管理者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时,那么股东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接下来我们就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以及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 一、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制定了公司法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在我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就有股东会,而股东会的权利一般都是非常大,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着导向作用,只对股东会的权利有着严格的说明,那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在我国,为了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董事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董事长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决定,需要对于董事长的职权作出相应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确保董事长的职权行使,另一方面也对董事长的职权作出限制,这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在我国的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


·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
      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各类企业想要寻求发展,就要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结构和企业想要达到的高度,并根据市场要求通过自身的改变,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潮,所以说与企业要发展就要就行改制,那么企业改制必须走什么流程呢?以下为我们为你整理的答案。 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