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制造、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制造、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二、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三、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综上所述,制造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有三个不同的层次,我们需要知道销售假药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给出相对准确的量刑标准。假药毕竟也不是毒药,所以很多患者在短期之内可能也察觉不出任何的异样,但生产厂家其实也就是在消磨患者的金钱和生命,这种行为根本就毫无底线。
  
  
  


·浙江省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
      实践中,有许多人抱着不劳而获的心态长期从事赌博,赌博极容易导致家庭破裂,造成家庭悲剧,甚至还会引发其他的社会危害。赌博行为如果构成一定的标准是可以构成犯罪的。而为赌博人士提供赌博场所、开设赌场同样会构成犯罪。那浙江省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浙江省...


·口头传唤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口头传唤一直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实施讯问的一种常用方式,但是它并不具备强制性的效果,口头传唤在刑事诉讼法中有着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口头传唤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给您解答。 口头传唤有哪些适用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
      法律上虚假诉讼构成诈骗罪吗?虚假诉讼不构成诈骗罪,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缓刑对哪些人适用,缓刑会被撤销吗
      缓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刑罚的措施,而这里暂缓执行的刑罚仅仅指被拘役和有期徒刑。若是同时判了附加刑的话,那么适用缓刑的同时,附加刑也是要执行的。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的,那现实中缓刑对哪些人适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对哪些人适用 缓刑称暂缓量...


·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多久
      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多久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本罪虽然没有“情节严重”的限制,但是侵入他人住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实践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往往是其他犯罪的手段行为,比如闯入他人住宅盗窃,在这种情...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就是指通过暴力强制性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抢劫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每个省对于数额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


·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双方会在诉讼地位和对象上有所区别。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


·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直接说成是过失杀人罪,但这并非是《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罪名,如果要讲究准确性的话,最好是还是说成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属于过失性犯罪,自然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就没有故意犯罪那么严厉。那到底过失杀人罪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传染病的防治和治理中,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的重大行为构成犯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四个要件解释了在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中各个角色需要承担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玩忽职守罪判几年
      ?玩忽职守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