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养鹅的农户,会有比较淡薄的合同意识,经常会问签订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有的甚至因为嫌麻烦而直接不签订就进行购买,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签订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
  
  合同的意义,在于双方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因为签订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在履行合作期间,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使所有的商务合作者,都能规范的承诺和履行合作的过程,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对和谐社会和谐治安,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方式方法。
  
  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其次,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又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
  
  鹅苗购销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维护甲乙双方合作关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协议如下:
  
  乙方在 年 月 日从甲方 ,买到 鹅苗 只,单价为 元/只。
  
  一、甲方销售给乙方的鹅苗须预先注射好血清和第一次防疫疫苗,做好鹅雏脱温期间防疫工作跟踪服务。
  
  二、鹅苗在送到乙方场地三天之内若鹅苗死亡率超过3%,甲方需负责赔偿死亡率3%以外的部分,甲方承诺承担送货费用,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一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承诺,此品种鹅苗成长后平均重量不低于 公斤一只,若无法达到此标准,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补偿达到此标准。
  
  四、乙方在订货时须向甲方预付定金 元/只,余款由甲方把鹅苗送到乙方场地后点数(成活)支付,扣押20%作为甲方回收成品鹅的押金。
  
  五、若成品鹅养成,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回收成品鹅,若乙方当地回收价格高于甲方回收价格,乙方可自行销售。
  
  甲方回收单价为 元/斤,甲方回收成品鹅的时间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不能超出 天,如到期不到乙方场地回收,乙方有权不支付甲方 %所扣余款。
  
  六、鹅苗送到乙方场地三天后,因乙方喂养不当造成鹅苗死亡的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无故退还甲方预定鹅苗,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定金。
  
  七、甲方销售给乙方的鹅苗成活率保证在95%以上,如果脱温期间死亡率超过95%以上,所有死亡率由甲方自行负责(补偿方式:1、以鹅苗每只单价作为补偿;2、补偿已死的鹅苗)。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鹅苗购销合同有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签订鹅苗购销合同,可以使所有的商务合作者,都能规范的承诺和履行合作的过程,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更好的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武汉律师。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贸易合同是什么?贸易合同范文是什么样的? 一、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贸易合同特点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谓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合伙合同 合伙人: 姓 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规定是什么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有哪些义务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有哪些义务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亲...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一、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开放式基金合同的成立 基金合同为格式合同,其条款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拟订,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是与基金份额购买人协商订立的条款。在募集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众公布合同条款,邀请潜在的投资人加入。而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怎么作废? 合同在依法解除之后就算是作废了。 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约定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按照两年的诉讼时效来进行一个处理,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


·后合同义务有哪些内容?
      后合同义务有哪些内容?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