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的分割。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二人个人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今社会,人们不知道如何的去维护婚姻关系,导致离婚率不断的提升。由于夫妻双方的思想观点以及性格不合,引发的纠纷往往是导致离婚的导火索。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夫妻共有的婚内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遵循是的平均分配的原则。
  
  
  


·起诉离婚撤诉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撤诉怎么处理? 1、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离婚官司二次开庭能打下来吗?
      离婚官司二次开庭能打下来吗? 离婚官司二次开庭是否能进行判决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的复杂程度来进行判断的。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您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少人在喝酒之后开车,甚至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在酒驾之后被郊区抓获,如果被确定为醉驾,当事人会被处以六个月以下刑期,有些当事人想要通过熟人等关系脱逃处罚,但通常这种做法是没用作用的。那醉驾一点办法也没有吗?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 可能性不大。这种做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合适的,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就是说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这三个,法院都应当主动调查并...


·一、无效婚姻退还彩礼吗?
      一、无效婚姻退还彩礼吗?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起诉离婚无效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结婚和离婚,无非就是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做一个登记,另一个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不轻易上升到法院的层面。但现实生活是复杂的,我们可能会遇到任何的状况,比如有些案例就是请求法院判决起诉离婚无效的,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离婚并不是一方的真实意愿时。今...


·一、广州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一、广州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根据最高...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一、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也可以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合法,诉讼完全是根据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所以也是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不要求处理相关的财产完全是可以的。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生产...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


·什么是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