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写清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有关涉案款物情况。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 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对于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被告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被告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明各个被告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审查可以委托给律师或者他人来代理,当然如果委托之后还是i需要有委托书来对授权进行一个说明,在委托书的双方的约定更是要非常详细,所以这就要求了委托书的内容要更加严谨。
  
  


·轻伤调解后算有违法犯罪记录吗?
      轻伤调解后算有违法犯罪记录吗?违法犯罪的内容是,指某人过去犯过法或者有犯罪行为的,就是所谓的有刑事犯罪的前科的档案记录,派出所可以从中作出一定的调解治安管理的案件,在调解下可以达成某种和解的协议的。在《刑事诉讼法》第277条中有记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实意地悔过,真诚地悔...


·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或其他野生动...


·安装摄像头偷窥判刑吗?
      一、安装摄像头偷窥别人隐私属于犯罪吗?偷窥,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起诉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二、相关行政处罚规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


·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收买毒品还是卖出毒品,其中都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同时具有贩卖毒品的意思,这样才会构成贩卖毒品罪。此外,我国不同地区贩卖毒品的情况不同,也就导致了各地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详细量刑标准不同。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江苏省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在我国入室盗窃罪怎么赔偿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一种情况,自己家里面的东西被别人进行了盗取,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现象,属于入室盗窃罪。如果您在生活当中遇到了这种情况的话,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及时的进行报案。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入室入室盗窃罪怎么赔偿? 一、入室盗窃罪 指进入房间...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1、对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第七...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这点不同与行政拘留,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且法律规定有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个人消费可以强制处理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个人消费可以强制处理吗?可以强制处理,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是可以由法院判决处理的,对于经济财产可以进行强制支付,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证据的作用至关重要,根据存在形式的不同,证据主要分为人证和物证,证人作为对犯罪行为的证明人,是通过其证言具体表现出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作证是其应履行的规定义务,但同时法律对证人也会给予充分的保护,那么,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是常见的金融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一般来说,在非法集资犯罪中,都有集资诈骗的影子。我国刑法中是有集资诈骗这个罪名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订,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刑九...


·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并非是所有的提出拒执罪的诉讼请求,都是会立案受理的,为了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职员的执法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结合该标准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一、拒执罪自诉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