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一、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赔偿损失
  
  1、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2、赔偿标准:过错赔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经济损失,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通则》等法规予以确定;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提出索赔数额,最终数额以协商结果或法院判决为准。
  
  3、法律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2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28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4、提出程序:如果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
  
  虽然婚姻法中规定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让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前提是证明对方是有过错的一方,证据一定要是实实在在的,不能单凭几个聊天截图或者是照片,一定是捉奸在床,或者在一起缠绵的视频,否则法院不进行采纳。
  
  


·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一、老公重婚起诉进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只要有重婚的事实就会被判刑。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二、...


·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夫妻离婚并不是必然就会涉及到补偿、赔偿问题。一般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补偿,那到底夫妻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呢?这要看离婚案件的情况是怎样,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是...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遗传疾病。 ...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


·夫妻协商不成要怎么样起诉离婚?
      随着社会的发展,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多,这主要和我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越来越浮躁有关系。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只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但离婚往往牵扯到财产、抚养权的划分,有分歧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了。我们很少和法院打交道,那么,要怎么样起诉离...


·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离婚在中国已经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离婚时的财产问题是人们在离婚的时候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呢?今天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一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离婚赡养费这一说法,在离婚...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民法总则规定女子结婚后监护人是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女子结婚后监护人是谁?结婚后不需要有监护人,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才需要人监护,如果可以依法办理结婚证,就说明当事人是成年人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哪些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与相对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②夫妻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③夫...


·一般女方怎样能争取抚养权?
      中国古话就是说母子连心,从某种程度来说,孩子对于母亲的重要性大于父亲。夫妻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女性对于一般女方怎样能争取抚养权不了解。 一、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