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离婚负债怎么处理?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婚姻存续中一方死亡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双方离婚的负债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所欠的债务,因此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都应当坚持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一方财产一方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理,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对方可以拒绝承担。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 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 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实际而定,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赌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有可能夫妻一方因为家庭的生活而在外有所欠债,当然也有出现那种在外赌博、吸毒欠债的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不一样。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
      个人借贷利息多少合法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一、公司债务与夫妻有关应该如何界定? 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


·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
      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 一、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打麻将输了写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债务,以下几种借条都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