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如果您是私家车主,购买汽车后应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其他保险产品,以便从各方面来保障您的财产安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故中受害者的赔偿可在交强险范围内首先进行赔偿。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可对事故后的受害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因事故而导致死亡、残疾的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按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赔偿责任中的受害人指的是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对方受害人,其中不包括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及本车人员也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可按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在对方责任人的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除了交强险可按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还可由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继续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时间进行计算的。如果购买保险的,一般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保险公司赔偿上限了,是由第三方保险继续赔偿,如果第三方保险不够剩下额就是肇事人进行赔偿,所有的赔偿是根据发票进行赔偿。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判刑依据是什么?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逃逸判刑依据是什么?1、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2、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


·聚众飙车按什么罪处理
      聚众飙车情节严重按危险驾驶罪处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1、车辆定损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2、国家对车险定损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打电话通知交警处理。与此同时,打算走保险的需要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然后再去定损。3、保险报案是有时间规定的,根据保险法...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在生活中,每家都有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买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建议我们买机动车损失险。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致的毁损、灭失予以赔偿的保险。车损是好事,但是您都...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可是在发生,有时候我们会在出行的时候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失甚至死亡,因此各个国家对于交通的管理比较严格,特别是对于酒驾的处罚比较严重,那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泰国醉驾回国还要被处罚吗? 根据《刑法》第七条规...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
      开车撞死人拘留多少天需要根据时间地点等因素决定判决的轻重,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由律图小编简单介绍相关的情况及处决方式。开车撞死人一般是会先被刑事拘留,拘留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如果经过侦查,司机撞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有视频监控或者目击证人及其证词,...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暴力程度不同。抢劫罪的暴力程度不受限制,甚至可以使用故意杀人的方法,而强迫交易罪的暴力仅限于造成轻...


·怎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怎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