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力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力是什么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3、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4、提出辩护意见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可以拒绝。辩护律师虽然是辩护人花钱请的,但是如果辩护人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是不配合律师,律师还是可以拒绝辩护的。在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在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找律师处理,不但可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给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组织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界限的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与犯罪集团界限的有哪些?(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伪证罪 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关于伪证罪,首先要有专门的机关来立案侦查,然后才能根据搜集到的证据,看是否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


·满多少岁的人犯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处理当中,一般来说犯罪行为人的年龄与刑事案件的审判没有必要的关系,比如犯罪行为人本身就是成年人。如果犯罪行为人是话没有成年的公民,这时候你哪领的确认是非常的关键,年龄是否达到我国法律里面规定的年龄,意味着是否要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判刑的轻重,甚至是关于死刑的处罚能否...


·最新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2023
      在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当中,寻衅滋事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了,而这也是从之前的流氓罪当中分解出来的。主要的表现自然就是行为人无理取闹、强拿硬要、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等等。当然,认定寻衅滋事行为构成犯罪,还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行。而《刑法》中也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下文中本站我...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一、虐待罪既遂标准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


·贩毒案请律师能减刑吗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犯罪嫌疑人缓刑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缓刑期内又犯新罪怎么办?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


·认定书下来主责马上拘留吗
      认定书下来主责并不会马上拘留,交通事故认定书发下来后,可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核,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