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办婚宴的礼金算共同财产吗?
  
  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如果离婚还办理婚宴的话所得礼金是不算共同财产的。但是也不能算作一人的财产而是通过双方具体进行分割。但是法律上现金还没有出现相关问题。一般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如果双方对于礼金分配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
  
  


·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
      由于离婚协议中往往关系到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因此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约定的内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


·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造成离婚的情况有很多,但是我们今天不谈造成离婚的情况有些什么,我们来谈谈,如果离婚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离婚手续的费用是否是一样的呢?现在一起与我们看看。 一、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期间不停的挥霍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在生活中有许多单亲家庭,孩子的父母感情不和而离异,孩子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会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选择支付抚养费,但是也有一些家长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就会有人疑惑,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父亲,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算遗弃罪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父亲拒不...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判决离婚,相信您都知道这应该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这个情况下起诉的一方往往寄希望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有标准的,那到底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于合法婚姻,法院判决离婚...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


·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男女成为法律上面认可的夫妻,首先肯定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才行。那具体来说,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一)积极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未...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 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