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都可以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情形,都可以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省市的,可以先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再行起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二、关于规避级别管辖的问题审判实务中一些法院突破级别管辖权限受理诉讼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初始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法院受理诉讼时争议标的数额等就明显超出其级别管辖权限;另一种是后发的违反级别管辖规定,即在受理诉讼时,原告主张的争议标的数额在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内,但在开庭时,由于原告增加或变更了诉讼请求。争议标的数额发生了变化,超出了受诉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是民诉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原告若是正当行使此项权利,本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原告利用此项权利规避级别管辖。按照争议标的额,诉讼本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但原告为了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受理其诉讼,起诉时故意将争议标的额降低到下一级法院的级别管辖权限内,等到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再要求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这样做有几重目的,首先是使下一级法院能够合法地受理其诉讼,其次是使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无法发挥作用,最后是将二审法院由原来双方共同所在行政区域的法院变为自己所在地区的法院,以求得本地法院的“特殊保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原告的这种做法通常是在得到下一级法院默许后进行的,甚至是原告的律师事先同受诉法院的法官共同事先安排好的,所以,当被告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时,法官往往以答辩期已过为理由不予理睬,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在有争议时,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书写诉状的方式起诉,这是由于起诉是需要支付诉讼费的,并且在诉讼标的比较小的情形下,即使自己赢得了官司,但是也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也支付了额外的律师费是得不偿失的。但是对于协商不成的,完全可以起诉维权。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不能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是有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
      开庭后可以移送管辖吗?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会被受理吗?移送管辖权上诉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原告对移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当...


·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管辖权的规定,一般都是在案件发生所在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侵...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依据合同约定的为准。而类似于合同争议条款中的“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约定...


·对移送管辖的救济是怎样的
      对移送管辖的救济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08〕1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作如下...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管辖权异议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管辖权异议(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