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隔离婚姻个人财产需要满足能证明购买保险的钱是并非是共同财产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二、突破保险的债务隔离作用的法理
  
  首先,无效合同及可撤销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会限制其对投保前已有债务的隔离。如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恶意串通,办理投保,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属无效合同;如保险公司不知情且受益权归第三人享有,则投保行为可能因为损害债权人,债权人可适用《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据此,既然社保性质的退休金可以被强制执行,保险受益权同样不例外。
  
  然后,在投保为善意的情况下,事后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强制解除合同并扣划保险单现金价值也并不是于法无据。保险事故未发生之前,投保人享有单方解除权及现金价值,实际上使投保人拥有了一项不完全同于保费所有权的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本来就是属于投保人的权利,故无法成为排除强制执行的理由。
  
  并且,通过投保进行债务隔离本身就存在正当性问题,与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存在相冲突之处。法官作为社会人,基于生活经验、个人情感更容易对债权人产生同情,同时,债权人也更容易让法官相信,如果他的利益没有得到维护,会引访信访等足以对法官形成压力的行为。
  
  对于那些合法购买的保险,是可以相对的隔离夫妻的债务的。对于想要通过购买保险使得对方不得处分自己的此部分财产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形下都是不能达到此目的的,这是由于对于夫妻双方而言,有时购买保险的钱也是属于共同财产。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发生婚外情的,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规定;婚姻出轨的,属于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赔偿;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二、新婚姻法有...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生子是否犯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说到婚内出轨,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婚罪,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定为重婚罪。但就实际中来说,重婚罪的构成条件简单易懂但认定较为艰难。下面我们一一说明: (1)明知他人有配偶,...


·一、自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自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离婚,因为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


·存疑不起诉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能获得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


·一、公告离婚的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告离婚的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


·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的,此时该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的抚养义务也是不能免除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给...


·离婚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很多无过错方很难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证据如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为此因无过错方举证不合法,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怎样举证呢?要是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离婚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离婚诉讼,包括在离婚时提...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领取离...


·诉讼离婚在起诉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诉讼离婚在起诉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在起诉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