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承认借款存在中断诉讼时效吗
  
  承认借款是存在中断诉讼时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二、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五、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如果承认借款,那么是存在中断诉讼时效的,对于该诉讼来说欠款方承认借款就可以与诉讼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撤销诉讼。对于欠款方在承认借款时,最好是能够将自己承担的债务,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得到诉讼人的承认。
  
  


·结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结婚借的钱离婚怎么办 结婚借的钱还需要看是婚前婚后,如果是为了结婚借的钱,双方对于这笔钱如果没有特殊的承担说明,那么离婚后还钱的只能是借钱方。如果是婚后借的钱,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双方是有着共同责任去承担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自己配有的枪支出租、出借的话,同样也是会构成犯罪。那此时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统来规范网络诽谤行为,由此造成网络诽谤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困难。那么,网络发帖诽谤鉴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


·个人债务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流证据、被告递交辩论状--开庭审理、质证、争辩--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然后执行判决。起诉前要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1、依据法律规则,法院检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请求被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一、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


·怎么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会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而这尤其体现在借款活动中,毕竟,近几年来,债务人欠款讨债的情况时常会发生。那么,在实践中,身为债权人,怎么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呢,而在讨债的过程中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怎么做才能防范欠款人逃债...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1)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用抵押债券。抵押债券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封闭式”公司债券发行额会受到限制...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在民间交往的过程中,借贷双方类型常见的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个体之间会发生相互借贷的情况,还有公民个体和公司单位企业的法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借贷关系,另外存在于公民个体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要遇到的,产生借贷后在后续过程中出现...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债务存在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该笔债务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具体应该由哪一方承担债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