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是什么
  
  一、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是什么
  
  1、公开增发
  
  公开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融资行为。这哥们基本上已经绝迹了。最近的一单应该是伟大的沧州大化(600230)在2014年的“创举”。
  
  公开增发之所以被“抛弃”因素较多。发行条件很高: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收益率ROE超过6%,和发可转债的要求一样,是对财务指标要求最高的;发行风险较大:市价发行且木有折扣,发行价格确定后到申购日要隔两个交易日,价格倒挂基本不可控,券商包销压力很大;募投必须用于具体项目:不能补流,不能还贷款。不过公开增发的优点也很明显:木有募集规模限制!
  
  还有一些其他边边沿沿的发行要求,具体详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章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不知道定增被砍、配股看不上、净资产不高的公司会不会重新考虑公开增发。
  
  2、可转债公司债券
  
  可转债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债兼具股性和债性。发行的时候是债券,约定了票面利息、期限。进入转股期后(私募债一般为6个月,公募债一般为12个月),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这样,债券变少,股票变多。
  
  转债是个双赢的品种:
  
  对于投资者,转债的价格与正股的价格有一定线性关系。正股上涨转债同步上涨,正股下跌时转债有债券的收益托底。属于上涨空间无限(正股可能涨很多很多),下跌空间有限(即使转股期权的价值为零,也可以拿到死等着还本付息)。
  
  对于上市公司,可转债=延迟的公开增发。
  
  发行风险小:目前大多发行方式为向原股东配售—网上发行(信用申购)—网下发行。前两步搞定90%以上,券商包销压力很小。基本没有发行失败的风险。
  
  摊薄效应小:由于转股价格≥公开增发价格,当进入转股期后,投资者转股的折价效应会小于公开增发、定增等。同时,由于转股期限较长,投资者很难同时转股,股权稀释压力较小。
  
  低成本负债:如果投资者不转股,则公司发行了票面利息(通常在0.3%-1.8%)极低的公司债券。
  
  发行间隔:不受再融资18个月时间间隔要求的产品。
  
  募投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意见,转债募集资金投向除用于具体募投项目外,可不超过30%的部分用于补流或偿还贷款。
  
  可转债是个很好玩的产品。条款设计中向下修正、回售、赎回,投资角度的转换平价、升贴水计算,估值角度的期权估值模型,会计处理中初始计量的费用分拆、实际利息摊销等都很有意思。后期会专题展开。
  
  3、配股
  
  配股指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股票发行行为。依稀记得交易所诞生之初的前几年里,配股基本是唯一的股权再融资品种,什么鬼的定增、转债都是后来才有的。这货很有特点:
  
  发行条件高:配股是公开发行,同样要求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收益率ROE 无要求。
  
  仅向原股东发行:配股属于公开发行的一种,但是公开发行里唯一一个只能向原股东配售的。
  
  其他品种为了吸引投资者多多少少会打折,多少会摊薄点原股东的权益,配股不会;同时捏,如果有倒霉蛋忘了操作申购,会被楞除权,比较“流氓”。
  
  发行价格灵活:配股价格没有限制!范围会在[净资产,市价]之间,通常的定价会在市价的50%-70%。
  
  募投灵活:可以100%补流或还贷款。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没有锁定期:嗯呢!除了大股东的短线交易,没有锁定期。
  
  发行风险大:配股只能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要承诺认购数量。如果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直接GameOver
  
  依稀记得定增新规刚出时,市场上有些公司弄了配股。其实,如果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或资金充裕,且配股的折扣力度OK的话,这是个很不错的再融资品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大力支持创业,公司的成立也变得没有那么严格了。没有钱也是可以成立公司的,大学生创业的很多,都是没有资金,都会进行融资,上市公司也是会进行融资,不过融资跟创业公司的融资是不一样的,是需要挑选的。
  
  


·公司减资退还股东按什么价格?
      公司减资退还股东按什么价格?公司减资股东一般是会按照当时的约定来进行退还,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按照出资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减资也同时会变更公司所有的文件,公司减资就意味着公司的规模会越来越小,在减资的时候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才能达到目的。二、公司减资的目的和意义公司资本的减少,简称...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
      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 一、没钱挣小股东自动退出可以吗? 不存在自动退出的规定。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被合并注销等。 二、转让股权的方式 1、股权转让 应该...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三证合一相当于已经办过了)因此,如果不需要使用发票的...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不符合接受要求,应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的所有材料(发出通知)。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按照法定表格的规定,应当...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免不了和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合作伙伴发生债务债权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与公司的形式对外担保。其实公司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公司,所以,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时候,也是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的。那么,公...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1、债务融资风险 债务融资方式的特点是,融资过程简易、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低,企业还能享受财务杠杆作用等多种因素带来的好处,但这种融资方式也有致命的缺点。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会承受较大的债务性资金风险,因为企业一...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融资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安徽省中小民营企业推动了安徽省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发展打好了的坚实的基础。中小企业是保持安徽省经济和发展一直平稳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承认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材料都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许多新的方式和经营种类,但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也必须随着公司法的修订针对自己内部的一些问题及时的进行整改。我国公司法的内容其实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二...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