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诉法公安机关移送管辖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
  
  二、刑事诉讼审判管辖包括哪几种?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门管辖。
  
  (1)军事法院管辖的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
  
  (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是铁路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
  
  (3)森林法院管辖的是严重危害和破坏森林,违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辖林区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刑事案件。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要先看是否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不是的话,要经过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管辖书,将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同时,还要告知报案人。当然,如果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即使没有管辖权,为了尽快的逮捕嫌疑人,公安机关也可以先立案侦查。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介绍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共犯处理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而儿童的认定是在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和女童,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久会构成拐卖妇女的罪行,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形式比较多,通常人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国家为了抵制这种犯罪现象。针对网络诈骗案在量刑上...


·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在对抢劫行为做出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这样做出认定才不会出现错误。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关于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吧。 一、抢劫罪中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拥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森林法律法规,非法砍伐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拥有的森林或其他树木,以及大量的森林和其他树木。根据司法解...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强拿硬要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一种,如果强拿硬要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们带领您一起来详细了解,请仔细阅读。一、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量刑标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


·我国的非法集资能不能减刑?
      在如今的社会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一些小经营公司,稍有不慎,公司的资金就不足以让我们的公司正常运转了,这时,我们就会到处去找投资商为我们公司注资,但是一般不被您看好的公司也很难找到投资人,为了不让我们辛苦成立的公司面临破产,我们就会想到向民众进行集资,给民...


·卫生间偷窥犯罪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在卫生间偷窥别人,许多人因此生活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一定的困扰,那么卫生间偷窥犯罪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2023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时间多久多久
      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时间多久多久?1、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十五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2、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