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方是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方是谁?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二、种类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三、相关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在工作的过程中公司是会委托员工进行相应的创作,员工也是属于受托方,虽然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是该名员工所有,但是公司也是可以依法使用的,如果双方在事前对报酬有所约定,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国家专利申请材料有什么?
      国家专利申请材料有什么?一、申请人 1、可以为公司或个人, 发明人(必须为个人,人数不限) 二、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三、确定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发明是...


·商标注册人有什么权利
      商标注册人有什么权利商标注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通常在自己的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才能成为商标注册人。此时,商标注册人的相关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商标注册人有什么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注册人有什么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提出答辩。1、突出重点:商标无效答辩过程中,辩驳商标是否近似时,答辩人可以从商标的立意意义来阐述,引申到商标的标样图形等...


·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侵权商标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将其独有版权的图书进行出版,将其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当行为人具有以下这些行为的时候,可以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一)在没有征得主著作权人的同意前提下,将著作权人的音乐、文字作品电音电视等作品进行复制发行...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注册商标也就是经过法定程序后,受到我国《商标法》保护的一类商标,这是有别于普通商标的。我国《商标法》中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作出了期限规定,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注册商标保护期限具体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拥有专利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专利主体的认定不同,拥有专利的当事人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而专利权的认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


·专利权人所享有权利都有哪些
      专利权人所享有权利都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一、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在人们生活之中无处不在,可能一瓶水外面的标志就是一个商标。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前一半都会此商权进行评估,那么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评估方法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