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一、车险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车险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误工费赔偿金额: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赔偿金额: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若是肇事司机在之前就已经购买了保险的,一般都是先由保险公司按照公司支付赔偿金,若是在保险公路公司承担玩全部的责任之后,受害者依旧没有获得全部的赔偿金,此时才需要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去支付赔偿金。
  
  


·发生事故的车在交警队里什么时候才能放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要扣十天左右,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10日左右,最多不超过20日。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交给交警处理事故后续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交给交警处理事故后续事件,那么交通事故办案时限是多少呢?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办案时限,关于车辆以及人的处理均有各自的是时限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扣押车辆的时限 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5日+20日+10日+5日=40日5日...


·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一、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合同生效。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该法条的规定,虽然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每每都会令人扼腕叹息,生命的逝去不但给受害人的家庭也给社会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各地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根据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一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一、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陕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 1、医疗费 ?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 2、住院伙食补助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 3、营养费...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保险公司应主动...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上车多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可以私了,如果选择报警,等交警查看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责任的认定,哪一方是主要责任哪一方为次要责任等等。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分呢?下面为您解答问题。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


·酒后砸车寻衅滋事会构成犯罪吗?
      可以说酒精会使人意识不清,甚至迷失自我,酒后发酒疯看似没什么危害性,但是如果情况没有得到控制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我们经常都可以从新闻上看到某某人寻衅滋事等等,那么您对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你们酒后砸车寻衅滋事会构成犯罪吗? 一、酒后砸车寻衅滋事会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