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怎么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怎么认定?
  
  
  纠集三人以上的犯罪主体故意损害公共财物就会被认定为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公然损坏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二、故意毁坏财物审判数额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1)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由于侵犯的是国家的财产,本身会受到的处罚就是比较严重的,若是其还存在故意集结其他的公民去实施公然的犯罪行为时,是会加重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由于任何的故意侵权行为的性质都是比较恶劣的,故此在被处罚之后,不得适用缓刑。
  
  
  
  


·非法经营罪4000万判几年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九条: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


·十三克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十三克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①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 ②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 ③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④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


·个人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个人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 一、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


·审查起诉故意伤害罪多久上法庭?
      审查起诉故意伤害罪多久上法庭?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接下来就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侦查完结后如果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会...


·被判六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
      被判六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


·刑诉法第八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一些危害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全的违法乱纪的事情的话,公安机关在经过侦办以后,肯定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但是逮捕毕竟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名誉问题,所以在进行逮捕的时候,必须遵循刑诉法第89条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第八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有可能严重危害社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行为,而我国的刑法对于非法集资也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


·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
      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 一、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特别...


·盗窃未遂构罪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里面规定了,已经实行了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一些原因没有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里面的一种。盗窃未遂的界定一般外界认为有以下几种:盗窃者已经实现了控制所盗窃的财物,这种是已经构成了盗窃,相反没有实现控制所盗的财物就是盗窃未遂;发生盗窃时,财物的主人已...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呢?我国法律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