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州醉驾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湖州醉驾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湖州司法机关之所以不追究涉嫌醉驾的驾驶员的刑事责任,那是因为这部分群体主观犯罪意识并不是那么的强烈。和堂而皇之在道路上醉酒开车的这些人不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醉驾案例情节都显著轻微。但是,类似于治病救人或其他情况,如果有其他的选择也不要醉驾。
  
  
  
  


·遗弃罪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我国古代并未有遗弃罪这一罪名,但我国自古提倡孝敬父母,对于违逆父母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但是对于那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来说,不知道遗弃罪的定义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累犯吗?
      成立累犯的,需要对其从重进行处罚,同时也不能被判处缓刑。因此一旦认定构成累犯,那对罪犯来讲就是很不利的。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是给予了较多保护的,那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累犯吗?具体内容各位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累犯吗 我国现行累犯...


·强奸罪半推半就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强奸罪半推半就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在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一般都需要证人到场作证。但在其他案件中,对于被告等犯罪嫌疑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嫌疑人出庭的义务,即为拘传。因此,人们常会问: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下文将会仔细讲述。 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


·单位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刑事案件是存在着简易程序的,跟简易程序相对的是普通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就显得十分的简单,但是简易程序,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够适用,比如说,案件事实要清晰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罪? 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开庭前要先认...


·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在战争年代,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家卫国,英勇作战。而作战指令关系到战役的成败,军人必须如实的传递军令。如果存在拒绝传递、假传军令的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会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刑事处罚标准是什...


·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缓刑是刑罚体系中非常有特色的一种刑罚。其意指先判刑,但是基于某些原因暂缓执行,观其表现再决定执行与否。在实践中,要如何适用缓刑?换言之,缓刑该怎样来适用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适用缓刑,缓刑怎样适用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


·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有权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这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律师参加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条文,其中第37条就是关于这方面的。那么,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37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犯罪分子盗刷信用卡如何自首?
      犯罪分子盗刷信用卡如何自首?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包括:(1 )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2 )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