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什么?
  
  
  任何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共同点是犯罪行为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刑事辩护律师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20条所规定的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对这里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理解,以及对客观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因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
  
  
  (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便是行贿罪的客观要件中的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四)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中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行为是客观要件的要素,也是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例如,身份与目的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
  
  
  (五)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事辩护律师认为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就一些具体犯罪而言,由于众所周知的理由或者其他原因,刑法并没有将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完整地规定下来,而是需要法官在适用过程中进行补充。例如,根据通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盗窃罪的不成文的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二、犯罪构成三要件是什么
  
  
  有: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1)犯罪构成该当性。
  
  
  犯罪构成该当性也称构成要件符合性,是指构成要件的实现,即所发生的事实与刑法条文规定的内容要相一致。具体来说该当性中包括了行为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几个要素。
  
  
  (2)违法性。
  
  
  违法性要求犯罪行为不仅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实质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即必须是违法的行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违法阻却事由。违法阻却事由是排除具有该当性的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违法性阻却事由一般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被害人承诺等。
  
  
  (3)有责性。
  
  
  有责性指能够就满足该当性和违法性条件的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和谴责。是否具有有责性应该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故意或者过失等方面考察。此外,有责性还有两种阻却事由,一是违法性认识,二是缺乏期待可能性。
  
  
  任何的犯罪行为,都一定是确实给他人造成了侵害的,或者是危害了社会的秩序,故此一旦发现了犯罪行为的存在,都是可以起诉或者是举报的。一旦司法机关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初试无疑就是可以确定审理该案件的时间之后起诉的。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财产权中最重要的权利,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危害后果难以挽回,因此世界各国都将故意伤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在我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什么?换句话说,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什...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


·醉酒驾驶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是的,醉驾处拘役,拘役是判刑的一种。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


·停止执行死刑情形包含哪些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罪犯犯罪时不满18岁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在怀孕的。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有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


·涉嫌生产和销售劣药罪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涉嫌生产和销售劣药罪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1、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当中,盗窃罪与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虽然行为人都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采取的手段不太一样,因此最终构成的罪名也不同。那这个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食者的意志,破坏受害者的身体,最终走向家破人亡的结果,因此国家对毒品是严令禁止的,那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


·刑事诉讼法诈骗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诉法当中,对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都是有规定的。一般只有一些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刑事案件会保留终身追诉。其他的刑事案件如果超出了刑诉法当中时间的规定之外,检察院就不会在对这类案件进行起诉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诈骗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