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2、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交通民警应当实行快速处理,双方应共同到医院确诊治疗;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转为一般程序处理;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有争议,交通民警应及时标划车辆及痕迹位置后,撤除现场并报事故办案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伤亡严重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双方私下进行协商,只要协商一致,法律是不进行干涉的,但是如果造成伤亡,那么即便当事人想私下协议,都不可以,肇事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具体还是需要根据事情情节处理。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
      一、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什么? 青岛出租车误工费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个税么?
      一、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要交个税么?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也是需要交个税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


·一、交通事故耽误工作可以索要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耽误工作可以索要误工费吗? 1、可以,误工费是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随着现在路上行驶车辆越来越多,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有部分是驾驶员的责任,也有一部分是车辆本身的原因导致,这也证明对机动车进行年检是有必要的,那么,机动车年检新规定又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介绍。(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不是遗产?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不是遗产? 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当场死亡赔偿的医疗费不是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具体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