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侦立案侦查谁去抓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侦立案侦查谁去抓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刑侦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去抓人。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二、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传唤还是抓人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才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公安机关在接到他人的报案之后,一般是需要审审核其提交的证据是否满足立案的标准的,在立案之后需要进行侦查,在此期间为了使得获得更多的证据,需要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或者是传唤。若是需要抓捕,必须是由公安机关的职员去抓人。
  
  
  


·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引起一些不法分子的眼红,将小聪明用在了犯罪的途径上,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甚至有的犯罪团伙还会集资到上千万,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是否会判刑个人非法集资千万死亡 以非法占有为...


·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
      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的诉讼程序,比如说行政诉讼程序和民事也有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都是涉及到犯罪活动的,而且,这种处罚的力度是非常大的。所以普通老百姓对此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想要清楚的知道一下。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1、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逮捕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吗
      一、公安机关逮捕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吗?公安机关逮捕前不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


·什么是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货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就刑事犯罪的形态来看,分为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因此对犯罪形态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那其中要是认定属于犯罪中止的话,那法律中规定犯罪中止如何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


·哪些是盗窃的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从人类有了私有财产以后,即私有制产生以后,盗窃罪似乎就伴随而生了。由此可见,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在现行法律体制下,盗窃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只要满足法定要件,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受到刑...


·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之前已经被监视居住还能判刑吗
      之前已经被监视居住还能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处理犯集资诈骗罪的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案例,小到手机诈骗大到集团诈骗。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可能一个不留意就会被骗。集资诈骗罪就是资本市场上的一种特殊的诈骗罪,经济类型的诈骗罪,特别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十分严厉。那么处理犯集资诈骗罪的措施怎么做呢? 一、什...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不同的省市,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无论如何规定,其实总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做出。那其中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呢?可能大多数人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辽宁省诈骗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办理诈骗罪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