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二、定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三、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四、交易主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五、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是什么问题的回答。股权质押回购交易的进行需要按照严格的业务流程,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并且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交的证件还是有所区别的。交易双方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发展交易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交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要怎么办呢?法律规定了这个问题,如果对于交警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街道决定书后申请行政复议,这不仅是国家给予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后盾,也是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手段和途经。 一、对交警...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尤为重要的,关系着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吗?而又该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


·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
      在我国劳动者被辞退时,应补缴这类劳动者的当月社保。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得不到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一、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交到辞退当月,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


·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诉讼费
      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1、涉及给...


·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等着开发商按期交付房屋是购房者非常期待的事情。不过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则会影响购房者的心情。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了应该怎么办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国家大力支持的。就土地使用费而言,个人要交土地使用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费 土...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发生交通事故后没处理完肇事车辆不可以开走。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