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
  
  一、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能撤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民事案件的撤销
  
  1、当事人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不准撤诉。
  
  2、按撤诉处理
  
  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若是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发现肇事之后逃逸的驾驶员,实施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提出撤销处罚或者是撤销档案里肇事逃逸请求的,司法机关一般不会受理,这是由于其虽然并没有犯罪,但是毕竟已经违章,不得撤销,而是会被要求支付罚金。
  
  


·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有期徒刑是如何执行的
      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那么,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呢?此外,有期徒刑又是如何执行的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对毒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多数涉及到毒品的行为都是规定为了犯罪,而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会直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对于一些毒品犯罪,却明确规定不对犯罪分子判死刑立即执行。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对判死刑立即执行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


·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
      尽管我们国家对危害到社会治安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作出了严谨的法律法规,但还是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我们不能够及时阻止的,就比如说冲动杀人的行为,这是不可预测的行为,我们能做的就是防止发生,但对于这种行为的出现,我们国家是怎么处理的,一起来了解下。如果冲动杀人了怎么判刑?我们国家...


·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
      一、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


·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被他人污蔑或者诽谤了,带来的影响是可大可小的,在此,如果我们发现自身的名誉权受到的他人的诽谤或者污蔑,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怎么起诉诽谤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是聋哑人等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


·投案自首能减刑吗?最多减几年?
      许多犯罪行为人作案后后悔,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必须接受刑罚,并且是根据犯罪造成的结果量刑。但是,有些人犯罪后积极投案自首,期待能够被法院宽大处理,减轻身上的罪孽外,也期待早日回归社会。那么,确认自首后能不能减刑,或是会接受其他较轻的刑罚,可以先确定自首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首先,犯罪...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


·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犯罪,实践中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诈骗罪,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


·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我国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
      一、盗窃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