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补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补偿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途径就是,通知劳动者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而用人单位一旦没有履行上述续约的通知义务,就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拒绝续约,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就会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这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履行了该义务之后,双方之间会进行一个协商,若是可以达成一致,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就会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是不续签的话,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现在一共有四个司法解释,分别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变更三方协议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您都知道的是,有时候劳动关系是需要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变更三方协议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此类事件。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工伤的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将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 工伤鉴定后退休待遇是什么 ? 下面我将为...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公益性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既然公益性岗位是特殊岗位,不适用于领取经济补...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电信电缆工程进行招标,并通过评标,选择出最优的承包方。之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


·职工工伤鉴定第十级12条内容是什么?
      当工作者在工作中造成工伤后,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向用人单位申请获得赔偿的。不过要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赔偿,这需要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作为依据参照工伤者的自身情况才可以获得合理的赔偿,那么一般较为关注的职工工伤鉴定第十级12条内容是什么呢? 工伤鉴定原则十级第12条之规定: 身体...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代办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代办吗?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你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在场的,只不过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协商一致,而你又不想或者不能亲自前往的情况下,你就要委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


·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随时进行解除,并不能够一次为理由扣除工资,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以小时计酬为主要的方式,并且一般情况下在这种用工的形式之下,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应注意那些方面 一、了解建筑工程概况 我们每个人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工程项目往往施工工艺复杂,各施工工种班组多,在技术上做好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应熟悉施工图纸,甚至对每一道工序进行优化,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