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意识在每个人的思想意识了开始逐步的增强,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合法的权利。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脑力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的发明专利是属于个人的,但是由企业聘请所作出的发明,其发明专利权是公司的。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1、商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


·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责任的界定方式是怎样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界定商标侵权责任: (一)有违法行为存在 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


·授权使用算抢注我的商标吗?
      授权使用算抢注我的商标吗?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非一定要采取签订...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1、是否打算申请专利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而言,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均可以申请专利,但不是每一项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都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申请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护发明创造的独占权、进而达到维护专利权人的技术经济权益目的的...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好的发明可以更快捷的完成某一件事务,也可以解决人类无法完成的事务,发明是发明人呕心沥血的成就,发明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可以保障自己的发明不被他人随意使用,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但是发明专利具有一定的期限,发明专利有效期是...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律制度, 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 版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号权法律制度; 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好久能对商标提无效宣告
      好久能对商标提无效宣告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二、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之后的后果是什么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对已经执行或者...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议的权利。但是权利都是相对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任意撤回已经申请的行政复议。那么,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商标撤回行政复议...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准备材料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投诉准备材料 商标被抢注有两种做法。 1、在对方商标公告期利用的贵公司商标来提异议,如果对方没有使用证据的话,异议答辩做不好,商标局可能不给予核准发证,贵公司就可以成功夺回商标权。 2、起诉对方,《商标法》对于恶意抢注行为是有处分的,当然在使用证据上...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哪些?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哪些?依中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