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强奸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女性能否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行为的定性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二)既遂与未遂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 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 殖器与幼女的生 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婚内强奸的定性
  
  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四)强奸罪的对象
  
  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
  
  传统观点上认为,只有男性才能成立强奸罪。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其实有些情况下女性也是可以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的,不过在具体的身份上,女性只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不能成立强奸罪的实行犯。而就目前的规定来看,若是对幼女实施强奸行为的,也是成立本罪,不过在处罚的时候会从重。
  
  


·单纯的过失犯罪有哪几种
      单纯的过失犯罪有哪几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


·如何确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罪与非罪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计算机对我们的生活也是越来越重要了,现在很多的数据及相关的机密文件都通过计算机进行保存,在这样的趋势下,让一些不法分子动了歪脑筋,他们利用他们手上掌握的技术手段,对国家或者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我国现在对这方面的行为有一定的标准,如果达到了犯罪标准是要...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开始...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措施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学校教育设施安全检查工作没有做好而发生的事故有很多。教育设施的安全出了问题,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正值花季的孩子们。那么,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的措施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文中为你一一解答。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定义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


·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生活中有的人出于不法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散播谣言,企图破坏别人的名誉,对于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在我国,诽谤罪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那么首先需要一份起诉状写明自己的事实理由和诉请。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写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


·刑法修正案集资诈骗作了哪些修改?
      公司的经营,项目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因此,集资就成为许多人扩大经营规模的手段。但实践中有一些不法人员通过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占有他人的集资款,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新的刑法修正案集资诈骗罪的规定较之前作了一些修改,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修改内容有哪些。 ...


·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虽然同为侵犯财产的犯罪,但是诈骗罪一般是通过虚构事实欺骗对方的方式,以此让对方心甘情愿的交付自己的财物,这点上面与盗窃罪、抢夺罪其实就有很大的差异。另外,在定罪量刑标准上面这三者也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诈骗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刑法...


·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量刑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最常见的,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
      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的会判死刑吗?有可能会判死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传染病防治...


·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批捕后好久宣判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