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可以进行约定分割和请求人民发运判决分割。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
  
  4、照顾付出较多方。
  
  四、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就只有协议离婚和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同样的,财产分割也只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即不存在分割比例严重不等的情况,只要在一方有过错或者是一方生活确实有困难时,才会被适当照顾。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重婚罪是属于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不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只有父母因为血缘的关系,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监护人,是对和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人供养的人。监护人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赠送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烟、酒、茶叶等礼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习俗,是男婚女嫁中的必经程序之一,代表了男、女缔结婚约的诚意。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女方在收到彩礼后,没有和男方结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呢?...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国家赔偿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


·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若你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话,此时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抚养费。但此时该给孩子抚养费多少合适呢?这就让不少父母犯难了,给多了自己不够,给少了又觉得亏待子女。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重要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应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不管是在怎样的民事纠纷中,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此时若需要启动诉讼程序,让案件得到受理的话,自然就要按规定来操作的,此时就离不开证据的提供。在起诉离婚中同意如此,那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给付抚养费。但是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离婚后收入减少了,不能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了,此时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一、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抚养费...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