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如何订立质押合同
  车辆质押的成立与生效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质押合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了: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
   二、汽车质押人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质押关系中,订立合同的时间并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现实中以质押财产实际交付的时间为准。《物权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车辆设质需要以登记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所以通常情况下,认为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伴随着车辆交付,质押关系就成立并生效了。对于债权人来说,有效控制了债务人交付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对于保障债务履行已经起到了相应的作用。
   二、汽车质押人在质押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质押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在车辆质押关系中,对质押权人而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出质人将车辆再次抵押或者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因出质人背负其他债务,而导致该车辆被查封。结果是质权人虽然占有了车辆,却不能就该车辆实现优先受偿权。如果出质人将车辆出质后,又将该车辆抵押给第三方,并且进行了登记,质押权与抵押权并存的情况下,一般会认定抵押权优先于质权。虽然质权与抵押权同属于担保物权,按照物权法的理念,设立在先的担保物权应当优先受偿,但现实中要打赢质权优先与抵押权的官司并费易事,但这不得不说是《担保法》与《物权法》设立过程中的一种疏漏。为防范此类情形,质权人除了及时收取,妥善保管车辆的行驶证和登记证,最好能在设立质权时去车管所登记备案。
   汽车质押权人的责任该如何承担?首先,我们要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订立规范完整的质押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提出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自己在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严格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按时接受车辆,并及时检查车辆是否符合约定。最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司
      发生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司机可能分神喝口水或者接个电话的功夫就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司机心理承受能力比较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可能直接就逃跑躲避了。那么交通队处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理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


·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
      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驾车撞人致死怎么判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员工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
      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是什么?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违反我国相关的道路安全法而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死亡的一种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当事人虽然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并非故意,但它造成了严重后果,应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确认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后会将其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提出公诉。那么,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给受害人人身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计算赔偿数额之前,需要先确定因为事故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其中第二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了,那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


·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
      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处罚的? 毒驾,顾名思义也就是吸毒后驾车,由于吸毒者吸毒后往往神志不清,因此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行为人吸毒后在开车过程中,不小心撞死了人,该如何判刑了?关于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请看我们为你解答。 一、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小孩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小孩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
      工伤伤残和交通伤残他俩是双倍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消费者购买了爱车之后,除了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通常还会给车子上三者险、划痕险和车损险等一些商业保险。不少人和保险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不会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更不知道车损险保额是怎么来的。那么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一...


·交通伤残与工伤残残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吗?
      交通伤残与工伤残残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