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离婚赔偿的相关规定?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
  
  
  三、一般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补偿对于我们在婚姻受了伤害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现在我国的婚姻法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一方受到了伤害,另一方就可以要求给予补偿,但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看双方是如何进行协商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
      花呗借款利息怎么算 说到花呗借呗,大家都不陌生。想必很多人都用过这个借款方式。他们的确是在必要的时候截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但我们也不能够忽视他的还款利息。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花呗和借呗的分期还款利息。 首先来讲一下花呗的还款利息,花呗最多可以分12期进行还款,还可以分...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现在很多金融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都选择到证券公司工作。其中一些对债券感兴趣的人们,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做债券承做这个业务。债券承做相对于承销而言,对从业者的要求更好,那么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证...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产品而言,最重要是销售环节。而销售以后,回款又成为重中之重。如果对方回款不及时,就可能发生拖欠货款的经济纠纷。对此,当事人可能会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经济纠纷。那么,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接下来,将通过下文来为您讲解。 一、拖欠货款到法院起诉所...


·丧葬费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其中一方的债务?
      丧葬费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其中一方的债务?可以算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死者生前的法定扶养人是其法定安葬义务主体。因为这些人一般都是死者的近亲属,由他们进行安葬死者,符合传统民俗,人们也容易接受,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看,安葬死者也同是其近亲属的一种权利,为安丧葬权提起诉讼的,也经...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如何承担离婚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很多方面的东西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夫妻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在有债务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才需要进行处理,那么此时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 夫妻在婚姻...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债权人起诉时应当注意什么 (一)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
      一方的婚前存款是夫妻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股权转让后未付款如何解除?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股东之间要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如果受让人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付清规定的股权转让款,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股权转让后未付款的解除条件。 一、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