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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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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职权移送管辖再次移送合法吗?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在答辩期内,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或者超过答辩期限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案件;如果当事人在答辩期内提交了管辖异议申请书,法院就不能再依职权移送案件而应该先下裁定书。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相关法律后果
  
  
  我国诉讼立法应该明确规定规避和违反诉讼管辖权规则的法律后果。我国民事诉讼法179条和185条规定,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应该提出抗诉。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有规定对违反诉讼规定而引起当事人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律后果;但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概念界限就比较模糊,不便于法官具体操作。同时,不可否认审判实践中,一定数量违反诉讼管辖权的案件,是受诉法院偏袒一方当事人,有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结果;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滥用自由裁量权,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作规定;因此,对于习惯于“法无明文规定则不违法”的法官来说,对其没有实际的制约作用。
  
  
  此外,按以上条款规定,即使违反法定程序,承担相应责任,也取决于是否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判决,然而,这是一种模糊的规定。为了明确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81条列出几种违反法定程序的事由,遗憾的是未将违反诉讼管辖权的规则纳入其中。规避诉讼管辖权在我国的诉讼法的上诉和再审程序中没有独立的意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诉讼管辖混乱局面不能不说于此有一定的关系。
  
  
  为了改变目前诉讼管辖实务中杂乱无序的现象,建议借鉴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做法,明确违反诉讼管辖权的后果,即“原审法院违反诉讼管辖权做出了判决,其判决毫无价值”。
  
  
  综上所述,依职务将法律案件移送管辖后又再次移送是不合法的,因为没有受理该案件的管辖权因此将案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就不应该再将案件进行再次的移送,而是交由上级法院进行指定的办理。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合法吗?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时候?合法,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行政处罚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分工。根据行政违法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及应给予的行政处罚等的不同,行政机关依级别的高低分别行使行政处罚的管辖权。(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因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管辖权问题发生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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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提出吗?
      一、审查起诉检察院管辖异议可以进行移送吗? 可以进行提出的; 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 二、相关法律法律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


·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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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送管辖回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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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权移送退费怎么办理?对于案件被原审法院因管辖权而移送其他法院审理的,对于原告已经缴纳的诉讼费用,处理方式有二种:1、由原审法院负责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随案件一并移送管辖法院,不再退回原告。2、由原审法院将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由原告自行向管辖法院交纳诉讼费用。而如果法院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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