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若是驾驶员在醉驾之后驾车,或者是有其他的违章行为,一旦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会导致他人受伤的,还有可能会使得对方直接致残,此时为了使得残疾者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肇事主体在对方拿出残疾认定书时,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的。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
      机动车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很多时候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前车采取制动的话,后车就会避让不及,双方追尾撞在一起。据调查,现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追尾导致发生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也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那其中连环追尾责任怎么划定呢?请一起在...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条例内容如何? 现在很多家庭都有自己的私家车了,因为轿车相比较公交车来说无论哪个方面都方便很多,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生活的需要所以购买了汽车,关于汽车,我国法律规定是要强制保险的,如果汽车没有保险,那么背交警或者是有关机关发现就有可能会被吊销机动车的驾驶证。...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
      骑车和驾车的主要区别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要是上路的话,都是需要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说实话更容易出事。不管是骑车还是开车,只要醉驾,交警部门都是要严肃处理的。司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海南醉驾骑车是否违法? 一、我国...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道路安全。但是也有一些人,因为侥幸心理违章开车,这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惩罚。针对不同违章情形,处罚标准也略有不同。那么机动车逆向行驶1301是什么意思?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1...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的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不再按车型征收,而是采用与车辆价值息息相关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排气量2.0成为临...


·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逃逸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新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交通法规新规定(最新全文)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评定标准: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


·交通肇事罪的法条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法官在对这类案件做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做出,同时还要考虑到实际的情节,这样做出的判决结果才是合理、合法的。那您知道这个交通肇事罪的法条都有怎样的内容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