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该方不履行,孩子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到孩子18周岁成年,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也可以停止抚养费的支付。成年后能否追讨未成年时的抚养费,一般要看其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对于子女成年后追讨抚养费的问题,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子女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如果未过诉讼时效,那依然可以追讨抚养费,反之,如果诉讼时效已过,那抚养费就失去了胜诉权。抚养费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追讨抚养费的诉讼时效1、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追讨抚养费的期限为三年,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2、一般而言,当孩子18周岁成年后三年内要提起索要抚养费的诉讼,成年后三年不提起诉讼的就失去了胜诉权,法院是不会审理的。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从条件满足时计算诉讼时效。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我国法律上对抚养费的认定是非常明确的,一般情况下,对于抚养费的追索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超出了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期限,则需要对是否存在诉讼期间中断或者中止进行认定,如果存在相关情况则是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
      刑事法院对于重婚会立案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会立案,自诉立案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
      立遗嘱一分也不给小女友合法吗当事人是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给别人。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成立后,生效时间为遗嘱人死亡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一、杭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杭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认定事实婚姻需要哪些条件
      认定事实婚姻需要哪些条件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


·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2023
      哪些行为是婚姻过错方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 ...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二婚夫妻遗嘱范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 ,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


·离婚信托财产受到影响吗?
      离婚信托财产受到影响吗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则信托财产仍由受托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处置的问题;离婚不影响信托财产的处置。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019新婚姻法财产中《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原则上来说,棚户区属于危房,需要进行拆迁改造工作,但由于棚户区居住的人口较多,政府的改造工作难以实施,故而需要国家机关制定一些改造政府,诱使在棚户区居住的人们同意搬迁,你是否知道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呢?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一、以净地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