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分开几年可以自动离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分开几年可以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开几年可以自动离婚?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说法,虽然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夫妻分居到一定的年限就会自动解除婚姻,是对法定离婚程序的不了解。
  
  我国离婚素来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并不是说双方分居不联系就代表协议离婚了,一定要到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算真正有效的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就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准备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离婚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在该条第3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和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法律上允许的行为,在婚姻法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要合法的办理手续就可以进行离婚,但对于自动离婚我国的法律是有承认的,所以,在想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


·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有的人在结婚之后还不懂得收心,作出一些犯罪行为,从而被判刑坐牢,也就是我们说的在监狱服刑。此时配偶是可以要求进行离婚的,但却不知道夫妻一方在监狱的,应该如何离婚?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跟一般起诉离婚...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婚姻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相应的保障。而要是婚姻无效的话,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究竟婚姻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1、婚姻被宣告后从何时起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


·结婚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礼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


·退取保候审金可以退给家属吗
      可以的,不一定非得本人去退。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


·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
      一、重婚罪属自诉犯罪还是公诉案件?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一般说,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时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
      作为夫妻双方的丈夫一方,因为欠了债务跑路了或者给妻子和家庭造成伤害了,这个时候妻子想要离婚该怎么办。律图小编会对这种情况做详细的说明。妻子举证想要离婚的时候,如果确因是丈夫欠债的,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最终夫妻双方的离婚决定不是妻子一个人可以做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这点和丈夫...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
      离婚怎么判断分居时间?这是分居离婚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当事人容易忽略的地方。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夫妻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时间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而关于分居时间的判断,则包括了分居时间的计算和相应证据的提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时间如何计算 ...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决?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