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商标专用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鼓励和扶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依法注册的商标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力项下的财产权。
  
  第四条提供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借款人为出质人,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人为质权人。
  
  第五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第六条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一件注册商标有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注册商标的全体所有人。如果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以商标专用权出质的批准文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八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借款人应当持《商标注册证》和贷款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贷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当负责拟制并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格式化申请书。
  
  第九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后,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拟质押商标使用情况、质押商标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商标质权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核实,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贷款人查证相关资料。
  
  第十条贷款人在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当预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浮动。
  
  第十二条拟质押注册商标的价值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认定,也可以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对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书面认可。
  
  第十三条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贷款意向的,借款人持相关材料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和借款合同。质权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后,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在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及时办理发放贷款手续。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的15日内,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商标专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第十八条当事人双方解除质权登记或合同履行完成需要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权的黑龙江省工商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进行贷后监控时,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监督贷款资金用途;并应当持续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以及被质押商标的市场价值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第二十条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将《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交还借款人。
  
  第二十一条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行使质权,拍卖或变卖质押商标专用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贷款人从拍卖或者变卖质押商标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借款人;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利对不足部分金额向借款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各银行应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并加强与其他银行的信息交流。
  
  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遵循独立性、公平性、科学性、重要性、真实性等原则对商标专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重大过失提供有遗漏的报告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询借款人商标专用权状况等信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提供协助。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联合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六条各贷款人应当及时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笔数、金额、期限以及违约等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报告并抄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通报本市的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情况。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切实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监控和贷款收回与总结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上述文章可以看出,有关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的内容非常详尽。办法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流程和办理手续,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条件,也明确了银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等等,有关部门推出这样的管理办法,就是为了能使商标权质押业务蓬勃发展。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申请号: )...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笔者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因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合同较一般的转让合同更加复杂,理由是:一、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一、常见的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有什么 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这种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2、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知识产权所涉及到诉请的标的额度来进行不同判断: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专利宣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一、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 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立即移交负责知识...


·国外使用商标国内抢注如何维权?
       一、国外使用商标国内抢注如何维权?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


·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证据收集需要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证据收集需要哪些1、主体资格证据的收集原告主体资格(即专利权人)的证据,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具备专利证书、专利登记本、专利年费交纳票据等即可。2、侵权事实证据的收集根据专利法相关法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一般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专利...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许可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