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就成为了一个难题。今天,的我们就为各位讲一下如何解决该难题,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一、应收账款质押在法律中设立的情况:《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四十条第六项规定“应收账款”可以用作质物,故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进入了市场的视野。同时,由于该法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配套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就成为前述法律规定的官方公示公信机制,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查询、异议确立了操作的平台。至此,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无论是在法律规定层面上,还是实务操作层面上,都已经得到了完善。二、关于应收账款质押权人的质押权实现的争议:从实务操作角度看,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未具体规定权利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仅就质权的实现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即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究竟在实现应收债权质押时,是应当将应收的账款去进行折价,还是对其进行拍卖和变卖,还是去采取其他方式予以实现,多年来在实务中一直争议不断。三、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的阻碍:从不少案件中看出,尽管多数法院都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支持了质权人要求就已质押应收账款享受优先受偿权的请求,但其中的绝大多数并未具体明确优先受偿权究竟应当如何实现。特别是,少量法院其判决中明确质权人实现优先受偿权的方式为拍卖、变卖已质押的应收账款。但是,由于应收账款本身流动性差,次债务人(即已质押应收债款的付款人,系出质人的债务人)的资信情况难以把握等原因,如将已质押的应收账款再行拍卖、变卖,不仅耗时长,而且极易造成清偿率下降等弊端,且还会遇到已质押应收账款本身属性不适宜拍卖等情况,极大地妨害了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四、应收账款质押人可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以实现质押权:由于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为请求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权利,故将此类“请求给付金钱的权利”如果依照实现质权的一般规则来寻求实现,即通过拍卖或变卖方式再转化为金钱,既存在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钱特定化的困难,也无实际意义,更没有经济上和法理上的价值。因此,在与我国采取类似立法的国家中,多数都支持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直接付款。因此,可以请求次债务人直接向质权人付款,且无需通过拍卖和变卖,以期达到成本低,收效快的效果。综上所述,应收账款质押权人想要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质权的实现,最好是直接要求次债务人进行付款。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在遇到相关争议的时候可以走法律途径,这样可以保证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的实现,让法律保护其合法的权益。


·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吗
      债务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债权债务包括什么? 一、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


·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应该怎么写? 某些公司因为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将公司的设备抵押出去还款。但是抵押需要写抵押协议书,很多人不知道抵押协议书怎么写。具体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合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与您分享一下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合同范本,为您解答疑惑。 设备还款抵押协议合同 ...


·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生活中,为了不遭受经济损失,不少人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当然,亲朋好友介绍的人除外。那么,在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在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借贷时介绍人是否需要...


·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有成功的话,那为了避免损失,您就要注意解决该纠纷的法定时效了,那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下...


·男人不给抚养费心里是怎样的,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后并签署自己的姓名。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方式、金额、日期支付抚养费。不少人不发理解那些男人不给抚养费心里,所以我们整理下列相关信息。 一、男人不给抚养费是什么心理? 对孩子没有感情,冷酷...


·欠网贷钱逾期利息会变高吗
      欠网贷钱逾期利息会变高吗不管怎样的逾期,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时还款的,千万不要逾期。1、逾期未还网贷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网贷不换欠款者需要承受平台花式催收;3、网贷不还欠款者人行征信产生污点;4、欠网贷还不起还会被告上法庭。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


·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合法的债权。那么,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呢?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债权人才能将债权对外转让。当然,债权人还不能忽略它的限制条件,那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转让债权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