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中止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劳动合同中止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履行中止与劳动合同履行终止不同,它是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暂停,在暂停事由消失后仍然要恢复履行,因而会出现劳动合同中止期满后劳动者重返工作岗位的问题,劳动者重返工作岗位既是其权利,同样也是其义务。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中止时,对于中止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证明,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在本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中止的原因及中止的起止日期。劳动者在中止期满后超期不归,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和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者原有的工作岗位,在不能提供原岗位的情况下,应安排适当的岗位并负责提供相应的上岗培训,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按照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二、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2、劳动者中止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停业或者经营情况不好,职工服兵役的,可以提出合同中止,以后有条件的话再继续执行。这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而劳动合同解除,不管是职工提出还是单位方面,办好手续后,劳动关系就此结束。
  
  
  


·工程质量事故与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与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具备的条件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包括很多环节,需要多家单位协同完成。在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验收方会按照一定的标准,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那么,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


·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工作期间,如果员工发生了意外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呢,之后企业需要为员工进行补贴费用,赔偿吗?这些都是需要相应的证明,法律对这些都会有相应的条文规定,相信现在很多人都对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有很大的兴趣,我们这就为你们展开详尽的介绍,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办法修订相关...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是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可以说没有用人单位不会安排员工加班。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但实践中有不少企业安排了加班却拒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那么加班期间的加班费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一、加班期间的加班费怎么算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根有哪些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一、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工伤的等级越高获得的赔偿金的数额会越低。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 最新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


·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
      其实当大伙与本人的雇佣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雇佣企业会给您开出一张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类似于这样的正式文书都是有一定的版式和必要的内容,您在书写的时候一定要在这一方面多家小心。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搜集的资料。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范本 公司离职证明范本: 离职证明 兹...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