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弱电工程的种类有哪几种 一、弱电工程的种类
  常用的建筑弱电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电话通信系统实现电话(包括三类传真机、可视电话等)通信功能;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三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信号的频率在音频范围内。
  (2) 计算机局域网系统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各种数据传输的网络基础;星型拓扑结构;使用五类(或以上)非屏蔽双绞线,传输数字信号,传输速率可达100 Mb/s以上。
  (3) 音乐/广播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如商场、车站、餐厅、客房、走廊等处)的扬声器,播放音乐,并可通过传声器对现场进行广播;多路总线结构;传输由功率放大器输出的定压(如120 V/120 Ω)的音频信号,以驱动现场扬声器发声,传输线使用铜芯绝缘导线。
  (4) 有线电视信号分配系统将有线电视信号均匀地分配到楼内各用户点;采用分支器、分配器进行信号分配,为了减小信号失真和衰减,使各用户点信号质量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其布线为树型结构,且随建筑物的形式及用户点分布的不同而不同;使用75 Ω射频同轴电缆,传输多路射频信号。
  (5) 保安监控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摄像机、防盗探测器等设备,对建筑物的各出入口和一些重要场所进行监视和异常情况报警等;视频信号的传输采用星型结构,使用视频同轴电缆;控制信号的传输采用总线结构,使用铜芯绝缘缆线。
  (6) 消防报警系统该系统由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火警对讲电话系统等3部分组成。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通过设置在楼内各处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等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测,当有报警信号时,根据接收到的信号,按照事先设定的程序,联动相应的设备,以控制火势蔓延,其信号传输采用多路总线结构,但对于重要消防设备(如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等)的联动控制信号的传输,有时采用星型结构,信号的传输使用铜芯绝缘缆线(有的产品要求使用双绞线)。消防广播系统用于在发生火灾时指挥现场人员安全疏散,采用多路总线结构,信号传输使用铜芯绝缘导线(该系统可与音乐/广播系统合用)。火警对讲电话系统用于指挥现场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工作,采用星型和总线型两种结构,信号传输使用屏蔽线。
  (7) 出入口控制系统使用计算机、智能卡门锁、读卡器等设备,对各出入口状态进行设置、监视、控制和记录等,实现对建筑物各出入口统一管理,保证大楼安全,其拓扑结构和传输介质因产品而异。
  (8)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通过安装在出入口地面下的感应线圈,感应车辆的出入,通过人工/半自动/全自动收费管理系统,实现收费和控制电动栏杆的启闭等。该系统布线仅限于大楼车场的出入口处,每一个出入口由一台控制器控制,控制器可以独立工作,也可以与上位管理计算机联网,其布线结构和传输介质因产品而异。
  (9)楼宇自控系统通过与现场控制器相连的各种检测和执行器件,对大楼内外的各种环境参数以及楼内各种设备(如空调、给排水、照明、供配电、电梯等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监视和控制,并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各现场控制器,对楼内的资源和设备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达到舒适、便捷、节省、可靠的目的。到目前为止,楼宇自控系统还没有国际标准,不同厂家的产品所采用的通信协议各不相同,其现场总线和控制总线的拓扑结构和传输介质也就不同。下面将对目前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采纳的LonWorks技术和BACnet技术作简单介绍。
  此外,还有电视会议系统、屏幕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巡更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三表(水、电、气表)自动抄表系统等。不同功能的建筑物需要设置的弱电系统各不相同。
  以上就是我们对“弱电工程的种类”问题的回答。弱电工程的种类有许多种,音乐/广播系统的扬声器、保安监控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摄像机、防盗探测器、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通过安装在出入口地面下的感应线圈、扩声系统、巡更系统等等都是运用的弱电工程。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往往会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而这种要求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工...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 人,且施工员...


·工伤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工伤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赔偿项目要明确。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还是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劳动年限的补偿金?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等?每个项目均不能少,我们客户就有8年前的协议,协议中未写明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在八年后解除合同时又另行...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正规有效合同。不签订合同或拖欠工资,均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只有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所得报酬才能够有保证。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以下是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部分...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发补贴的,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保的,是否应返还社保补贴?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以发放社保补贴,该情...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


·试用期内的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的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


·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临沂手指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


·工伤赔偿申请书
      工伤赔偿申请书 因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出台,创造性的规定了一裁终局制。然一裁终局能否使漫长的工伤维权有所改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


·被公司辞退后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