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我们通过劳动来挣得自己生活下去所需的费用,从而安身立命。现如今,国家制定的劳动相关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那么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通州区的人们一定很想知道吧,那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样进行劳动仲裁的呢?
  
  一、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受理事项 ?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申请流程
  
  (一)去通州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三)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六)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七)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八)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四、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近几年由于市场劳动力的膨胀,劳动仲裁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众生活中,然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又制定出更加适应本地劳动情况的具体法规。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出的北京通州劳动仲裁的具体法律法规,以供您参考。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因为疫情不发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单位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


·劳动合同收取赔偿款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
      劳动合同收取赔偿款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具体如下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铁路建设,尤其是高铁建设,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数的。我国的高铁建设的成熟,取得的瞩目的成绩,显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影响力、竞争力的强大。我国取得如此成绩的原因,也是我国对于铁路工程的质量检测技术十分过关。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铁路工程质量...


·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们最脆弱的眼睛,如果眼睛受了伤就很难痊愈了,那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对...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工程的承包、发包,是一种工程的经营模式,买卖双方通过投标竞争来争取工程,完成后获利。随着近年来国家新政策的颁布,全国各地的重建新建项目日益增多,这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要不然项目增多而市场混乱将不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究竟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呢?1、...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
      五险一金是对每个职工的生活保障,一般是由每个职工的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的管理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转个人部分都会划进个人管理账户,但是到底怎么查询我们自己的账户余额呢,估计很多人都很疑惑,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江苏五险一金查询个账户方法。 江苏五险一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式...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
      工程质量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建筑物功能的体现。如果工程的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不满意,或者双方对工程质量认定存在分歧,可以要求司法程序的介入。那么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的主要事项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申请人 在提出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时,首先要明确的就是申请人,也...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童工要不到工资怎么办?一、克扣工资 1、用人单位克扣,拖欠或低于最低标准给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成立?
      在市场关系如此错综复杂的今天,劳动关系成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很敏感的话题,劳动关系象征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也证明着二者之间的身份和地位,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成立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