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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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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我们通过劳动来挣得自己生活下去所需的费用,从而安身立命。现如今,国家制定的劳动相关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那么北京通州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通州区的人们一定很想知道吧,那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样进行劳动仲裁的呢?
  
  一、劳动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受理事项 ?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申请流程
  
  (一)去通州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三)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六)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七)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八)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四、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近几年由于市场劳动力的膨胀,劳动仲裁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众生活中,然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又制定出更加适应本地劳动情况的具体法规。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出的北京通州劳动仲裁的具体法律法规,以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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