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在审判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分子在审判期间又犯新罪的怎么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为:1、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3、公诉人和辩护人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调查。4、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5、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犯罪分子在审判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会将案件发回进行补充侦查,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案件已经在法庭审理阶段的,人民法院无需中止审理,不应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而应在继续审理的同时与检察机关沟通补充起诉事宜,必要时可以延期审理或者申请上一级法院延长审理期限,也可以先行判决。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人员,仍然要服从征召,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更负有保家卫国、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


·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达到哪种程度
      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达到哪种程度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认定,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实践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认定为...


·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一、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


·新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新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是多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


·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犯罪其实也是有可能存在团伙犯罪的,而此时就要区分不同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身份作用了。不过不管是否构成团伙犯罪,就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来看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
      一、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不起诉的意见。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院...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海关的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


·走私进口坚果应当定什么罪
      走私一般物品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偷盗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