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官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说判处无期徒刑,那是不是想判无期就能判无期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规定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那么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
  如八二年、八三年开展的从重、从快、从严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奠定了改革开放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从严处置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二、无期徒刑适用对象是什么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无期徒刑适用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关于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刑事处罚中,无期徒刑属于其中比较严重的处罚,因此往往也是适用于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涉及的罪名
      刑法中规范了生活中的各种罪名,很多不会引起人们注意的行为有时就会涉及到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比如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就会触犯刑法中的一些条例,这些行为在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思想中不以为然,下面我们就为您普及这些知识。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0条涉及的罪名 非法获取公民个...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 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构成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
      间谍罪的主体是哪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
      现在每个人基本人手一张信用卡,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当我们在外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信用卡的安全性能如何是我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信用卡被恶意透支,我们不仅要承担还款的压力,还有可能被诱导犯罪,后果可想而知。那么,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数额是多少?请看下文。 一、信用卡诈...


·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聚众斗殴行为确实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它也是非常严重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聚众斗殴罪,但是实际上很多相关的规定您并不知道,那么,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那么一旦食品涉及到安全问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那么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
      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相关规定吗? 吸毒会患艾滋等多种疾病,使身体大脑不受控制、出现杀人、自杀行为,一旦成瘾会挥霍财产,非常难戒掉,千万不可尝试吸毒。我国法律中有未成年吸毒罪的处罚规定吗?吸毒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行政罪,按照法规处以拘留和罚款。未成年吸毒会被如何处罚?以下是相关法...


·累犯盗窃未遂怎样量刑?
      盗窃罪累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内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设置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
      构成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


·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


·以涉嫌伪证罪定罪,该如何处罚
      实践中,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但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是伪证罪。如果行为人以涉嫌伪证罪定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