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和委托方签定的关于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等的一项合同协议书。归避双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工程及人员人自人身受损得到赔偿的一个重要基础条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的签定是建立在安全为第一的基础上,最大程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明确安全责任的划分。施工方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和委托方都会是最大的受益人。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拖欠贷款 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二、工地拖欠贷款 (一)个人信用遭破坏 一旦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


·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产生失误可能会造成受伤,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工伤伤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申请,来维护劳动者的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面告诉您。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注销债权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塬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根据法律规定店员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只有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才能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新劳动法出台,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关新劳动法的有关内容,但是它又关系着大部分劳动人民的利益,关乎着您能够拿到的劳动工资,其中一个就是辞退补偿的有关内容,那么,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收集有关资料,给您解答。 一、新劳动法辞退...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一、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多少钱? 9年的工龄被辞退赔偿标准需要根据被辞退的原因分析,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是9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一、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正所谓人有旦夕祸福,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实践中有不少工伤鉴定申请是由单位申报的,不过如果单位拖延申报工伤怎么办呢?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我国破产法中有关于企业倒闭了员工怎么办的相关解决方法,一是对员工应得薪酬的规定,二是企业员工的去向安排问题。那下面我们就企业倒闭员工的处理问题做出相关的解答,详细请阅读下文。一、 企业倒闭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后给职工的路无非就是两条:分流和遣散;分流的话,只是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