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拓展资料1、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最大的一起系列盗墓案在望城县一审公开宣判。27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3年6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被判处死刑,主犯刘智华被判处死刑,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刘智华等27人分别结伙,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及江西分宜县等处多次疯狂盗掘十余座古墓葬。被破坏的古墓葬包括战国时期大型古墓葬、西汉长沙国王室和贵族墓葬、明代和清代墓葬。先后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11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璧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璧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在我国相关的盗墓者,会受到我国的法律制裁,相关的案件判决结果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盗墓的情况,按照相关的类型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后还会对这类人员的财产进行罚没,合法的保护我国相关文物的安全。
  
  
  


·入户盗窃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入户盗窃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


·刑事立案监督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监督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为解决刑事案件立案难、复杂的问题,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再时候,专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刑事立案监...


·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分别是怎样量刑处罚的
      《刑法》中规定了四百多了罪名,而原则上针对不同的犯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涉及到财产类的犯罪中,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是比较常见的。那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侵占罪分别是怎样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


·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呢?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 一、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认定受贿罪,需要从以...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相同点1)都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2)都是暴力、胁迫的行为方式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


·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证人证言是应用的最普遍的证据,必须要保证证人的陈述客观真实。任何人都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否则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妨害作证罪。和其它刑事犯罪一样,法院会从构成要件方面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那么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有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怎么认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