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消耗等与本定额的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定额工日单价是根据建筑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和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
  六、材料消耗量及预算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以元表示学易网提供。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施工配合比用量与定额规定的用量有出入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和调整。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不得另行增加。
  4、材料预算价格是按2000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材料预算价格的动态管理,由各地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由山西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定期发布信息指导价。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以元表示。
  3、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是根据98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编制的。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因此,如施工中采用的机械和台班使用量与定额规定不符时,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九、定额中对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25公里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本定额除脚手架、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米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装饰工程项目中未列出的项目,可参照《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项目执行。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以上就是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内容,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国内各个省份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我们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预算,以达到人力物力财力最小化,质量最大化的取得经济利益,让工程权益达到最好。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叫工程质...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
      工伤待遇是否由股东承继?工伤待遇不是由股东承继,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


·公司一般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
      工作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无论你的职业是白领,老师,建筑工人,或环卫工人等,找到工作后我们必须要做一件事情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人都会比较疑惑一般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下面让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公司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


·工伤鉴定后不上班是否算旷工?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如果伤情影响到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的额度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不用上班,享受停职留薪期。那员工在工伤鉴定后不上班是否算旷工?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鉴定后不上班是否算旷工?停工留薪期...


·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我们知道劳动者自己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辞职,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企业职工上了大半辈子的班,可能最期待的就是能够早些退休享清福。国家规定公民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退休不参与任何劳动和工作了,但是对于退休年龄有着明确的规定。最近,国家有了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一起随我们看看吧。一、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2017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5年左右的“缓冲期...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然,企业需要承担更多了义务和责任了。那么,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哪些呢?下面由我...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年 只要女方有劳动能力,即使无收入来源都有法定的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多少考虑到孩子成长的地区生活标准及对方收入情况等综合量定。一般每月500元到800元。 二、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父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都不可能在离婚后仍由双方共...


·工伤后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工伤后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怎么处理? 1、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